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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对他是由最初的崇拜,到喜欢,再到爱吧。然后爱的一塌糊涂,无法自拔!
一
13岁那年,我们一家搬进了向往已久的单元楼。于是,我认识了住在我家对面已经20岁的陈朝阳。
第一次见到陈朝阳时,他正在楼房前面的空地上练习篮球,金色的阳光象绸缎一样披在他的身上,像极了童话中的白马王子,那张脸在入眼的一刹那带给我一种感觉,那种感觉很深刻。
他爸爸经常找我爸爸下象棋,打扑克什么的,他妈妈也经常来我家和我妈妈聊些家长里短的闲事,偶尔也会谈及陈朝阳,每当那时,我总是无意做着某件事,却很有心地听,甚至比上课的时候都认真,因为我怕漏掉关于他的每一个细节,因为我想要知道他的一切,想要了解他。
于是,从他妈妈的口中,我知道他在邻近的城市上大二,每个月都会回家一次;他喜欢穿白色的上衣,牛仔裤,运动鞋;喜欢打篮球;喜欢吃煎鸡蛋喝大米绿豆粥;喜欢刘德华。后来知道他有一个女朋友,当时心里就有种深深的失落感。
时间的磨子,永远在不停地转动,转走了一个春秋,又转走了一个春秋。
在我15岁的那年春节,我在楼道中看到了那个大眼睛,瓜子脸,齐腰长发,朝阳传说中的女朋友。他拉着她的手,穿过我,走进了他家。
心里象被刀割了似的猎猎的疼,但我知道我和他之间的时间差,差的有些多了。我才刚刚开始长大,属于我的那出戏已经开演了,所有的角色已经就位,但女主角不是我!只是后来我才明白,这世界上最大的差距不是时间和年龄,而是爱与不爱。
后来,我不知道朝阳和他的女朋友发生了什么事,只是看到那女的哭着从他家跑了出来,他在后面边喊她的名字边追了出去。
不久,他就出国了,去了英国。我在他临走的时候去他家帮他收拾行李,在他的书橱中发现了一本《睡美人》,我问他怎么会有这个,他说他很喜欢这个故事,一个吻就可以唤醒自己心爱的人。于是我趁他不注意,偷偷的拿走了那本童话集。
高考前夕,有次陈妈妈和我妈妈聊天的时候,我无意有心地听到她说朝阳还有不到一年的时间会回国,而且已经决定要在北京发展了。
二
是以,我理所当然的考去了北京。陈家也在我考上大学后不久搬走了,自此,与我家断了联系,渐渐的我也失去了任何关于朝阳的消息。
转眼大学毕业,因为不是本地户口,又学历平平,面试屡次碰壁,所以毕业两个月了还是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借住在一个关系不错的学妹公寓中。父母一再劝我回重庆发展,但我执拗地就是不肯。因为我始终相信茫茫人海,漠漠天涯我会在北京遇到我心心念念的那个人。
那天,我又是信心满满的拿着简历出门。路上被一辆轿车挂倒,摔倒在路边,磕破了小腿。车上的男人走到我面前扶起了我,问我腿有没有大碍。我正要回答,却看清这张面孔是如此的熟悉,正是我日思夜想的朝阳。我轻轻地唤他,他竟疑惑地问:“你认识我吗?”当我告诉他我是住在他家对面的林琳时,他一脸恍然大悟地说:“都长这么大了!”俨然一副长辈的语气。
之后,他带我去医院包扎了伤口,又送我去面试,但因为迟到而没有顺利通过。
我打电话回家,告诉父母我遇到了朝阳,妈妈就拜托他多照顾我,再加上腿上的小伤,朝阳就执意让我搬到他家去住。
曾经我看着人群,想象他的模样,揣测无数个相遇的可能,却从没料想到我们会用这种方式重逢……
朝阳那时已经是一家公司的总经理了,他的女朋友已不是我当初看到的那一个,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大眼睛,瓜子脸,齐腰长发,再明显不过了。
不久,朝阳推荐我去了他朋友的公司,老板叫张凯,是他在英国时的同学。
张凯比朝阳小四岁,没有结婚也没有女朋友。我没有想到的是他会爱上我,当朝阳告诉我时,我就说我不会跟他交往的。朝阳说:“你大学四年都没有交过一个男朋友,你是不是要求高了点吧?况且张凯可是一个靠的住的好男人,你是时候该把自己解决掉了。”我笑着回答:“我的心已经被一个人占据的满满的,腾不出空间装别人了。”他问我:“怎么以前没有见你提过,是不是那个男人奇货可居?”我没有回答他。
面对张凯的百般殷勤,我始终装做不知道缘由,像对朋友一样的态度对他。久而久之,他或许明白了些什么,每次照顾我时,总会说:“别误会了,我可是把你当妹妹看哦!”
爱情,注定是忠诚与排他的。我对我爱的人专情,就必定要对另一个爱我的人生分。即使我于心不忍,却也无可奈何!
我和朝阳有时候太生活了,两个人之间忽的就暧昧起来。明明两个人在看电视有说有笑,忽的演了一段亲热的镜头,两个人就尴尬地各自回屋睡觉了。
三
我们就暧昧地生活着,暧昧久了有种绝望的感觉,一直到朝阳看到了那本《睡美人》的时候。
那晚,我在屋子里赶着翌日的文件,因为在公司还未来得及存档,电脑就突然死机,害我白忙一场,只好晚上熬夜赶。朝阳在很晚的时候敲门问我借眼药水,我说在床头的抽屉里你自己拿,好一会儿他才拿了眼药水出去。
猛然间想起自己从朝阳那偷拿来的《睡美人》也在抽屉里,而且扉页上我赫然地写着:“陈朝阳,如果可以的话,我的一个吻可不可以让你明白我的心,明白我有多爱你!”想到这里,我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如果他看见了怎么办?不由得埋怨起自己为什么没亲自给他开门,也没亲自给他拿眼药水,而叫他自己动手。转而又庆幸,书压在最下面,或许他没看到呢!
半夜,我到客厅倒水喝,却发现朝阳蜷缩在沙发一角抽烟,满满一烟灰缸的烟蒂。正在我不知所措时,他突兀开口:
“林琳,时间会改变某些东西,比如我曾经痴迷篮球,现在却碰都不碰。”
“但是,时间也会考验某些东西,比如我对你的爱,日益俱增,历久弥坚。”我明白他看到了那段话。
我径直向他走去,趴在他的腿上。他说:“你回重庆吧!要不然你搬走吧,我不想和你住在一起了。”他的声音孤零零地在客厅里回荡。
良久,我仰起头,我知道自己在流泪,我不知所谓的,挣扎着,对他露出一个惨淡的笑容。我说:“好的,我搬走。”
他起来转身离开,我从后面抱住他,他刹时挺直了脊梁。我说:“我爱你,已经十年了。我爱得好深好固执,爱得好疯好炽烈,可惜我不能命令自己去爱谁,也不能逼迫自己不爱谁!”
我们在原地僵持着,直到我听到他的一声叹息,他说:“你这个疯子!”然后低头吻我,我脑子里一片空白,除了眩晕,还是眩晕!
四
我和朝阳的事情瞒着所有的人,除了张凯。当时朝阳和那个女人还没有分手,是因为他说:“给我段时间,我怕她承受不了。”
在我还没和朝阳在一起之前是有一个钟点工打扫的,但是我告诉他那些事我都可以做,他就辞掉了钟点工。
我很喜欢给他洗衣服,把一双双袜子卷好收到抽屉里,把衬衫熨平和西服搭配好挂进衣橱里。等他的电话,如果他说回来就做好饭等他,也必定煎上两个鸡蛋,煮上一锅大米绿豆粥.生活是那么真实,幸福被我紧紧地拽在手中!
但是谁又能从开始就看到以后?
很多次,我问朝阳:“知道我为什么要煎蛋煮粥吗?”
“你喜欢吧!”
“是啊,因为你喜欢所以我喜欢!”
“跟我在一起你有没有‘家’的感觉?”我接着问。
“怎么好好的问起这个?”他不解。
“什么时候你才会和那个女人泾渭分明,什么时候我们才可以正大光明的在一起?”我埋怨道。
这样的问话换取的通常是他的沉默和我的放弃。因为爱情本就不公平,爱人的人,总会显的卑微些。也许这样,才能挽救我的爱情。但是我却不明白,在爱情需要靠挽救才能维持时,就已经是不可救药了。
过年的时候,我和朝阳一起回了重庆。
大年初一,我和父母一起去了陈家拜年。刚开始大家都有些生分,吃过饭后,大家才有说有笑的聊起天。我和朝阳收拾着那些残汤剩羹,恍惚听见陈妈妈说他给朝阳找了一个相亲的对象,希望他们年底可以结婚。突然,心底有层迷惘的隐痛在扩大……
初二,我和朝阳去广场看烟花,天很冷。在陌生的人群中,他抓住我裸露在外面的手,放到他的大衣口袋里,我说:“我们去我家告诉我爸妈我们的事好吗?”他不做答。
广场上的人很多,然后我们遇见了他妈的一个同事,他说我是他邻居家的小妹妹。那女人说:“你妈托我给你找了个相亲的对象,是个念过博士的女人。”我听后隐忍住心中的痛,眼中的泪,趁他们寒暄的时候独自离开了,带着点痛,带着点累,带着点无奈地离开了。
我刚到家就接到了朝阳的电话,他说:“你怎么自己走了?”
“我累了,所以想回家休息。”接着挂断了电话。
他再打来,我关了手机,拔了电话的插头。我妈用不安的眼神望着我,我把她推出门外,关上门。
我从窗帘后面看见他一直站在楼下,倚着车抽烟,一根接一根的。良久,我终于忍不住冲了下去,当我触摸到他冰凉的脸时,我很讨厌我自己,那么矫柔造作。他说:“明天我带你去个地方,去了后你就明白了。”说完,他坐进车里开着车走了。
翌日,朝阳开车载我离开了市区,最后在墓地停了下来。
他含泪注视着一座墓碑。待我仔细看清了那盒子上的照片后,不禁惊叫:“不是吧?”
“他是我大学的女朋友,我们都很爱对方。八年前我把她带回我家,可是我爸妈就因为她有先天性心脏病所以不同意我们交往。她哭着从我家跑了出去,我很难过,我也知道她心里不好受,可是没想到她在大街上突发心脏病猝死……”他声音哽咽着说。
我一直以为他忘掉了她,其实,他只不过是将她埋在心底。但是,我又怎会跟一个已死的人计较,吃醋?
往回走的路上我们一直没有说话。在快到市区的时候,我对他说:“你知道鸳鸯桥的传说吗?”他摇头。
我继续说:“据说,只要是相爱的男女一起手拉手从桥上走过,就会永远在一起。”他突然拐弯,向鸳鸯桥驶去。
我们手拉着手从桥头向桥尾走去,我站在桥的最中间大声喊着:“我爱陈朝阳,我要永远永远和他在一起!”
那天早上,在鸳鸯桥上忐忑不安的我和假装爱我的朝阳竟成了永远不可能再见的画面。
五
虽然我没有见过和朝阳相亲的那个女人的样貌,但是看着她和朝阳相携而去的背影,直觉告诉我,那个女人有个地方很吸引朝阳。
我对朝阳说:“带我回北京吧!”他先是沉默,而后点头。人总有这样的时刻,在自己爱的人面前,放下尊严,放下固执,苦苦相求他不要离开。虽然我心里很不好受,他迟疑之后才答应,但还是很开心,只要回到了北京,我们就又可以与以前一样了。
就在朝阳答应我的那个晚上,他和那个女人出了车祸,两个人都是当场死亡!
我赶到医院的时候,陈妈妈守着朝阳,她很难过,我不想打扰她,所以,我先看到的尸体是那个女人的,一个大眼睛,瓜子脸,长头发的女人。如果朝阳大学女友现在还活着的话,一定就是现在这个样子吧?
泪,涌进了眼眶,越涌越多,终于,睫毛再也承受不住泪水的分量,成串的泪珠就扑簌簌地滚了下来,没有词可以形容我的心情。可是,那么鲜活的生动的人,怎么会变成一具毫无生气的尸体?可惜,完美的人或事总好似流星,瞬间划过天际,短得让我们来不及许下心愿。
回到北京,我时常想起和朝阳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丝丝缕缕,那些回忆一直压抑着我,使我沉沦。这样的回忆让我痛彻心肺,漫漫长夜,我几乎可以听到自己的心碎成了一片片,然后掉在地上,洒落满地,伸出手来,能抓住的也只有空气。
我常想如果朝阳没有死的话,也许我们现在早就分开了,他最终要娶的一定是一个大眼睛,瓜子脸,长头发的女人,而不是我。就算他很违心的答应带我回北京,可我还是明白了,他从来就没有爱过我,一丝一毫都没有爱过。其实我一直都在配合着他对我的欺骗,是我自己太懦弱,不敢面对这个事实而已,他宁愿在别人身上寻找她的影子也不能爱上我。即使现在我明白了,也还是无法释怀,不如让自己活在一个谎言中,以为他最后还是会选择我。
后来,我终于明白:爱一个人,放在心底,他会永生,所以,我又何必在乎他在何处。因为,不论天涯海角,朝阳依然,始终,永远活在我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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